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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20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具体举措如下:

一、坚守初心,聚焦主业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深圳市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近年来,公司持续聚焦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做强做优做大港口主业,充分挖掘“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契机,推动港口网络化、多元化布局,不断提升港口运营能力,加强资本运作,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积极建设世界一流智慧、绿色港口企业。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保持稳健的财务状况,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9,321万元,同比增长11.99%;实现利润总额124,086万元,同比增长

120.65%。2023年,公司自营港口完成吞吐量4,549.52万吨,同比增长

10.37%,港口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6,949万元,其中:1.黄石新港强化“装卸+混配+储运+分销”运作模式、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业务优化成果显著,报告期内完成吞吐量3,122.77万吨,同比增长6.9%。2.惠州荃湾煤炭港聚焦客户需求,提升外贸煤炭综合承载能力,深化港口铁路合作提升运量,积极拓展江西赣南市场。报告期内完成吞吐量926.99万吨,同比增长

10.51%。3.小漠港全面拓展汽车滚装、集装箱内外贸航线,不断丰富业务类型,报告期内完成吞吐量126.24万吨,同比增长77.02%,完成汽车出口

2.03万辆、集装箱吞吐量5.54万标箱。4.常德港创新合作模式,推进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完成吞吐量200.66万吨。5.津市港积极拓展新业务,新增利润增长点,2023年完成吞吐量173.86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累计9,464标箱,同比增长74.10%。

公司积极开展资本运作,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优质港口资源,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2年9月启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2023年12月完成标的资产交割,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港口布局及经营管理,巩固和提升港口行业竞争地位,扩大业务规模及市场份额,切实提升上市公司市场价值。

二、创新赋能,促进公司智慧绿色发展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公司转型升级发展,不断探索发挥港口企业数据和应用场景优势,推动港口先进技术与码头业务深度融合,积极打造数

字化、智慧化、绿色化港口,以一流技术支撑一流设施、一流管理、一流服务。

智慧港口方面:1.公司自营港口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积极实施智慧港口建设,落地生产管理系统。黄石新港依托智慧港口顶层规划设计,不断推进数字技术、人工智能、自动化技术在港口管理、生产和服务上的应用,完成散货智能堆场、智能闸口、无人磅房、堆场智能理货、三维数字化平台建设,推广无人闸口、无人地磅、电子理货等功能使用,实现了港区设施可视化、流程化管理。黄石新港三期工程散货码头智能化正式启动建设,为全力建设全国内河绿色智慧标杆码头奠定了良好基础。2.惠州荃湾煤炭港绕加快推进数字化项目,打造生产一体化管理平台、设备物资一体化管理平台、离岛智慧运营一体化管理平台,以全面数字化促进公司高效管理运营。3.小漠港完成口岸联网监管平台及配套系统建设,极大提高内外贸货物通关效率;实现港区5G信号全覆盖,为智慧港口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绿色港口方面:1.黄石新港开展四个专项提升行动,全面提高运营效能、降低单耗;常态化落实散货抑尘、船舶岸电等措施减少碳排放;获得清舱机械等三项实用新型专利;全封闭气膜式散货堆场于2023年8月启用,实现堆场“零污染”,构建安全绿色发展新模式。2.惠州荃湾煤炭港将智慧绿色发展理念与港口经营紧密结合,推进“风光储能”、岸电工程等项目,利用港区内开山缓冲带和边坡布置光伏设备,面积约计6万平米,目前码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6兆瓦顺利并网发电。3.小漠港推进

码头岸电工程建设,2023年共7艘船舶使用岸电连接,总计用电量2,068千瓦时。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立足深圳、服务全国,紧紧围绕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和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国际物流中心等战略部署,持续巩固港口业务核心优势,以加大港口投资建设力度、优化港口网络布局、提升自主运营能力为主线打造“一中心、三枢纽、两标杆”。结合国家区域战略,在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国家发展战略区域,持续推进完善港口网络化、多元化布局,做大做强港口主业。

三、夯实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多年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控制防范风险,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权责清晰、运行有效,形成了体系化、规范化运作的决策与经营管理架构。2023年,公司公司治理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案例”;在第七届中国(深圳)公司治理高峰论坛上,荣获“2023年大湾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TOP20”称号和“年度贡献奖”称号。

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规范运作管理,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规

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完善信披,坚持以保护投资者为导向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始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持续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维护了投资者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连续14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评级为“A”。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为导向,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合规信息披露意识,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继续积极多渠道保障投资者与公司的持续互动,多层次的为投资者展现公司真实、客观的生产经营情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现状及发展前景的认识,高效传递企业价值。

五、重视回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坚持按照《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稳定、可持续的现金分红。在深耕主业提质增效的同时,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公司自上市以来,每年坚持现金分红,累计分红总额达55亿元,以实际行动,积极回报投资者。

未来,公司将持续坚持现金分红政策。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公司已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实际行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不断提升公司综合实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股东回报意识,坚持提升经营业绩和企业价值,以优良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持续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不断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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