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上午11: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4月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文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监事郑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监事陈文福因是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监事陈文福因是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障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监事陈文福因是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