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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化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首席合伙人:吕江上年度末(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97人上年度末(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5,172万元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9,644万元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106万元上年度(2023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

上年度(2023年末)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8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329.95万元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100.90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数(2023年末):3,447.49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永拓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0次1次1次
行政监管措施4次4次1次
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6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三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初,审计委员会成员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公司审计师、财务部、审计部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审计师汇报的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4年3月初,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2024年4月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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