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4-004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3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周文建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内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王瑞钧因个人原因缺席,委托监事周文建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内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的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
3.回避表决情况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形成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形成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监
2.回避表决情况
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全体监事回避。
3.议案表决结果:因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全体监事回避。《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