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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瑞锂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8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变动情况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改选。改选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郭新梅、潘文硕、詹启军,由郭新梅担任召集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为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的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潘文硕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刘捷、詹启军、郭新梅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张健接替潘文硕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黄敏经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独立董事后,接替郭新梅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同意胡松经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独立董事后,接替詹启军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上述改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黄敏、胡松、张健三名董事组成,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黄敏、胡松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黄敏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3年4月1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2、2023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年8月2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3年10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作为公司聘请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2023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其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有效地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确保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恪尽职守,有效地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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