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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轴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8

证券代码:43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行政大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3月22日 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唐雪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回顾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及审议事项,报告监事会履职情况、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提出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回顾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及审议事项,报告监事会履职情况、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提出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对公司2023年度资产负债、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等财务指标分析总结形成报告。

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对公司2023年度资产负债、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等财务指标分析总结形成报告。

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

公司目前总股本96,72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无需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3,524,000.00元,转增38,688,000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此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本次权益分派的具体实施结果,全权办理公司相应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的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各方利益而作出的方案,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487,185.34元,均用于智能汽车用高性能滚针轴承扩产与技术改造项目。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年度)》(苏公W[2024]E1066号)。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允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允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一)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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