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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轴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8

证券代码:43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行政大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3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文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副总经理张海、沈明澄列席。常务副总经理周彩虹因工作原因缺席。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报告2023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主要工作,提出2024年经营工作主要目标和经营工作主要举措。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回顾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履职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推进公司治理情况、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和内幕信息管理情况、投资者关系维护情况、培训调研工作开展情况、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和对公司经营层的评价,通报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分析行业发展趋势,指出公司发展战略及定位,并就2024年董事会重点工作作出安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回顾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履职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推进公司治理情况、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和内幕信息管理情况、投资者关系维护情况、培训调研工作开展情况、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和对公司经营层的评价,通报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分析行业发展趋势,指出公司发展战略及定位,并就2024年董事会重点工作作出安排。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苏公W[2024]A197号),将该报告提交审核并同意批准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苏公W[2024]A197号),将该报告提交审核并同意批准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2023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对公司2023年度资产负债、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等财务指标分析总结形成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对公司2023年度资产负债、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等财务指标分析总结形成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

公司目前总股本96,72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无需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3,524,000.00元,转增38,688,000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此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本次权益分派的具体实施结果,全权办理公司相应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的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就《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变更前公司住所为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5号,拟变更公司住所为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5号(一照多址)。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授权公司经营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2023年末的市场订单情况,综合考虑了外部的宏观环境、行业趋势、市场情况等因素以及子公司的经营实际和战略发展目标,以经审计的2023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合并报表口径),根据公司2024年度产品销售计划大纲和生产经营发展规划的要求,确定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2023年末的市场订单情况,综合考虑了外部的宏观环境、行业趋势、市场情况等因素以及子公司的经营实际和战略发展目标,以经审计的2023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合并报表口径),根据公司2024年度产品销售计划大纲和生产经营发展规划的要求,确定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技改、投资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工作目标,以市场需求和产业升级为导向,运用5G网络,以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手段,实施公司2024年度技改投资,保持公司滚针轴承的头部企业地位,为公司做优做强做大赢得空间,编制了《关于2024年度技改、投资项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职工工资总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实施方案》,以上年度核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并依据2024年相关指标预测数据测算出2024年公司职工工资总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分配及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确定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分配及对董事长2024年度薪酬考核标准做出说明。独立董事津贴每人5万元人民币(税前)。除董事长以外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予发放薪酬;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担任其他职务的绩效考核规定发放报酬,不再另计薪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确定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分配及对董事长2024年度薪酬考核标准做出说明。独立董事津贴每人5万元人民币(税前)。除董事长以外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予发放薪酬;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担任其他职务的绩效考核规定发放报酬,不再另计薪酬。关联董事张文华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经营层成员2023年度绩效年薪分配方案及2024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董事张文华回避表决。

对经营层成员2023年度绩效年薪分配方案及2024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作出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对经营层成员2023年度绩效年薪分配方案及2024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作出说明。关联董事彭君雄、沈莺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手册修订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保持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规范,根据创元集团规定及公司自身需求,特对2022年版《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了完善和修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每年都根据业务活动的变化和新出现的经营情况,不断更新优化内部控制业务流程,使之能更好地符合公司经营的实施情况,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销售业务、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公司审计部编制了《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公司审计部编制了《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徐文建、袁建新、曹迪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徐文建、袁建新、曹迪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做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做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要求,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年度)》(苏公W[2024]E1066号),将上述报告提交审核并同意批准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年度)》(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苏公W[2024]E1067号)。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将上述专项说明提交审核并同意批准报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3年度)》(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苏公W[2024]E1067号)。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将上述专项说明提交审核并同意批准报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3年度)》(公告编号:2024-02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回顾了2023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情况,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文建)》(公告编号:2024-029)、《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袁建新)》(公告编号:

2024-030)、《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曹迪)》(公告编号:2024-03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为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积极创造社会价值,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积极创造社会价值,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4月30日在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5号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3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一)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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