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公证天业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8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0,171.48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4,627.19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580.35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2家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
2023年公证天业所在本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家数:50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所截至上年度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所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公证天业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签字项目合伙人李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琴女士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先生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其团队及后台支持体系满足项目需求。
公证天业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经营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年报审计要点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经审计,公证天业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公证天业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专项说明。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公证天业所的资质条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证天业所在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工作中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