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轴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对苏轴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9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2,113,207.5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486,792.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20〕B059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15,6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12,113,207.55 |
募集资金净额 | 103,486,792.45 |
加:公司前期已付的发行费用 | 1,903,207.55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06,487,185.34 |
其中:本年度金额 | 356,760.55 |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097,185.34 |
其中:本年度金额 | 154.76 |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并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7月3日和东吴证券、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各方面,严格遵守管理办法,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名称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年末余额 | 存储方式 |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9010078801000004491 | 0.00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0.00 |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并于2023年6月21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苏轴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苏轴股份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苏轴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03,486,792.4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6,760.5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6,487,185.3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智能汽车用高性能滚针轴承扩产与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03,486,792.45 | 356,760.55 | 106,487,185.34 | 102.90% | 2023年9月30日 | 是 | 否 | |
合计 | - | 103,486,792.45 | 356,760.55 | 106,487,185.34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智能汽车用高性能滚针轴承扩产与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出现一定时间的延期。截至2023年6月2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2023年9月30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募投项目对应产品已实现产量4,918.68万套,实现销售收入21,080.89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120.46万元,完成达产期年度预计产量的111.79%,预计销售收入的104.52%,预计利润总额的113.54%。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本顺 王 韬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