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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空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并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内部会议,分别是:

(一)2023年1月4日,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审议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2、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体安排。

(二)2023年1月20日,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审阅2023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审阅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结果。

(三)2023年2月27日,召开年审会议主要内容是审阅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意见的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

(四)2023年3月14日,召开了审议年度审计报告的会议,主要内容:1、审议《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的提案》;2、审议《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关于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4、审议《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5、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

(五)2023年11月22日,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审议公司《关于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中审亚太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

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审计监察室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督促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协调年审和内控的相关工作,保证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议工作细则》以及《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 文 张劲松 徐 燕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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