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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空调: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4-015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7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3月2日(改制换证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2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1,385.7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3,315.4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4,225.19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492.54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38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F52.51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零售业
J69金融业其他金融业
I6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K70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6家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063.90万元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无。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共计7,260.6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序号诉讼地诉讼案由诉讼金额被告案情进展
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人民币约300万元15个机构及个人,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连带责任2023年10月8日一审开庭一次,后续进入系统性风险评估阶段,至今,未收到二次开庭的通知或公告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
C制造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批发和零售业

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序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行政监管措施机关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19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深圳监管局2021年11月16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24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范晓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监管局2021年12月3日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部股转会计监管函[2021]9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会计监管部2021年12月27日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4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袁振湘、倪晓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北京监管局2022年1月20日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7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臧其冠、刘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四川监管局2022年3月7日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解乐、李家忠采取行政处罚的决定黑龙江监管局2022年8月22日
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北京监管局2023年1月3日
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号关于对王锋革、孙有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北京监管局2023年1月3日
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号关于对刘彩虹、朱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北京监管局2023年1月3日
1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6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孙有航、汪亚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西监管局2023年11月21日
1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王岳秋、北京监管局2024年2月7号
序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行政监管措施机关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2024]32号陈吉先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12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会计监管函[2024]1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王岳秋、陈吉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会计监管部2024年3月4日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升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丹本期签字会计师:周升凤、井利利周升凤,2003年7月2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曾参与上市公司天神娱乐(002354)、挂牌公司中奥汇成(833351)等审计。最近3年签署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井利利: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9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本所执业,先后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经理,2022年起作为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王丹,于2020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份;2023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认年度审计费用,预计本期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与上期持平。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参与提供审计服务工作的相关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4月7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给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5万元,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审计报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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