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4-017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均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7.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2 | 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 36,000.00 | 36,000.00 |
3 |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4 | 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5,000.00 | 5,0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合计: | 141,000.00 | 141,000.00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4年3月27日,该项目已大部分建成,并将计划开始投入运行使用。以下为该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
(一)目前实际建设竣工情况与计划建设情况的对比表如下:
序号 | 建设内容 | 建设分项 | 实际建设情况 |
1 | 高性能特种分离膜和水处理膜材料研发平台 | 建立高性能无机陶瓷膜、无机纳滤芯、高抗污染和海水淡化有机平板膜、纳米过滤中空纤维膜材料研发的小试、中试试验成套装置,具备小样配方试验,中试工艺与条件摸索试验条件。 | 已基本完成高性能特种分离膜和水处理膜材料开发的小试和中试研发平台的建设,具备开发部分功能膜材料的能力,部分中试试验设备待采购中。 |
2 | 特种分离膜集成工艺的研发与推广平台 | 设计与制造专用的特种分离陶瓷膜小试、中试设备;各压力等级的特种分离卷式膜小试、中试设备;各规格的特种分离中空膜试验设备;小试、中试管式膜设备,并配备相应的特种分离膜元件;连续离子交换中试设备等一系列分离设备,能进行一系列膜集成的工艺研发和相应的膜组件开发,并对膜应用工艺进行推广。 | 已初步完成特种分离膜集成工艺研发平台的建设,可实现膜工艺集成的开发,部分设备待采购中,相应膜应用工艺推广进行中。 |
3 | 水处理膜工艺研发与推广平台 | 搭建水处理纳米过滤膜技术组合实验平台;双膜法中水回用和海水淡化实验平台;海水综合利用;分散式污水处理工艺组合实验平台;MBR大型组器开发平台等一系列应用于水处理工艺开发与推广的实验装置的建设,并进行应用工艺的推广。 | 已基本完成水处理膜工艺研发与推广平台的建设,可进行水处理工艺开发,部分实验装置采购中,目前在应用推广中。 |
4 | 水质分析实验室 | 自购简单、常用的设备进行水质检测。复杂且使用频率低的检测项目则借助当地科研机构及科研院校商业检测平台。现阶段重点开发项目主要有:《中新科技创新合作旗舰项目》、《先进膜技术海水提锂项目》(CWR-2101-0032)、《食品、农业和健康中微生物高价值成分的合成生物学应用》等。 | 已基本完成水质分析实验的建设,具备常规水质检测项目能力,《先进膜技术海水提锂项目》已到中试阶段。 |
(二)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金额 | 截至2024年3月27日实际已投入金额 | 截至2024年3月27日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 |
1 | 设备费 | 2,072.00 | 925.95 | 1,084.57 |
1.1 | 检测设备 | 546.00 | 58.29 | 481.57 |
1.2 | 膜材料制备 | 642.00 | 251.30 | 378.00 |
1.3 | 特种分离膜集成工艺的研发 | 568.00 | 330.07 | 225.00 |
1.4 | 水处理膜工艺研发与推广平台 | 288.00 | 257.96 | - |
1.5 | 其他 | 29.00 | 28.33 | - |
2 | 实验室建设 | 1,803.00 | 91.91 | 34.55 |
3 | 原材料 | 200.00 | 22.80 | 7.50 |
4 | 人员费用 | 804.00 | 463.60 | 340.40 |
5 | 其它支出 | 121.00 | 84.83 | - |
项目总投资 | 5,000.00 | 1,589.09 | 1,467.02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A) | 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总额(B) | 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C) | 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D) | 预计募集资金结余金额(E=A-B-C+D) |
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5,000.00 | 1,589.09 | 1,467.02 | 184.31 | 2,128.20 |
注:(1)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2)上述数据为截至2024年3月27日的数据,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以项目实际结余金额为准,结余资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留存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该募投项目结余资金主要为原计划的实验室建设费用及材料费用支出结余。其中,原计划预算列入实验室建设费用为1,803.0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实验室的土建及实验室装修,后该项目的实验室在本公司新加坡自购的物业大楼内实施,所以实验室土建费用可以不用支出,仅需少量支出实验室换气系统及排污系统的装修费用即可。另外,该项目预算有列入材料费用200.00万元人民币,该部分费用为研发中心实验所需要购买的耗材费用,伴随着研发中心投入使用,该笔费用后期将会使用。基于此,公司计划将该项目结余的2,128.20万元人民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留存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五、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后,为提高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共2,128.20万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具体以项目实际结余金额为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留存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并积极寻找市场前景良好、符合公司业务战略定位、能够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投资项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后使用该笔资金投资建设新的项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将“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事项是基于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
运能力,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将“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事项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达膜本次将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将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