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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15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联方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担保公司”)、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2024年度拟为公司及下属相关控股子公司(下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授信服务,每日最高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3.5亿元、2.5亿元,有效期自本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平均年化担保费率均不高于2.0%。业务类型涵盖贸易融资业务担保、信用证开证担保、贷款担保、保函业务、咨询服务等。具体担保额度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费用按实际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计收。

●截止2024年4月7日,合诚担保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804.12万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00万元。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其他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和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需求,拟由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每日最高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3.5亿元、2.5亿元的担保授信,有效期自本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平均年化担保费率均不高于2.0%。前述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不要求反担保。上述授信额度以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与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为准。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均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合诚担保公司69.76%的股权,持有财务公司5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该等额度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F5PQ1J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83号广州国际港航中心1518

法定代表人:李军武

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2.公司名称: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T3FE7B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8H244010001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8、410号201部分

法定代表人:李军武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及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担保公司资产总额为43,974.30万元,负债总额为1,692.1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2,282.18万元。2023年营业总收入为1,365.77万元,净利润为48.81万元(以上数据为审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565,001.06万元,负债总额为454,872.0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0,129.04万元。2023年营业总收入为11,339.27万元,净利润为4,985.46万元(以上数据为审计数据)。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提供担保授信服务,可拓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推动业务发展。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按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2.0%/年标准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收担保费用,低于广州市同行业平均收费水平,收费标准公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黄波、苏兴旺、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4票。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在董事会开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和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优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便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信用证开证及履约保函等相关业务。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截止2024年4月7日,合诚担保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

额为9804.12万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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