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川舟先生召集,于2024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13人,亲自出席的董事13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魏占志先生、李海锋先生、杨林武先生、李诗鸿先生、陈辉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川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黎伟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至2025年6月5日。
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24-020)。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