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4-029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美传媒”)于2024年4月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4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1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01 | 选举丁和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王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1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等额选举2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
4.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4年4月23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 邮政编码:310008。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 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 362712 ]。
2.投票简称:“思美投票”。
3.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
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08
联系人:石楚楚
电话:0571-86588028传真:0571-8658802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思美传媒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01 | 选举丁和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王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投票说明: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 |||
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姓名 | ||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附件三:候选人简历
1.丁和根,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媒介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新闻史学会传媒经济与管理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新闻史学会符号传播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文化与传播符号学会副会长、江苏省重点智库紫金传媒智库媒介融合研究中心主任、《传媒经济与管理研究》(集刊 C刊)主编等。
截止目前,丁和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职位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王慧,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曾任四川华昆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四川瑞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截止目前,王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职位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任何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