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2,285,277.9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8,858,612.39 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41,202,686.54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661,532,182.6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41,202,686.54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6股,合计转增46,000,000股。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股本规模,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肃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