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的补发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此次表决未能通过。公司未及时披露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情况,现补发《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对于公告延期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依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规范公司治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