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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4-27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1、本次公司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双方良好的信任以及各自在医药研发、生产、销售、资金领域的优势,双方一致同意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双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将与和泽医药联合成立项目立项小组,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渠道优势,选取市场前景好、临床价值高、兼具差异化和技术壁垒的品种,进行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难题攻关,为公司医药产品研发提供研发支持和服务;并依托和泽医药高效、规范的临床研究团队与平台,高效推进公司司美格鲁肽注射液药学研发工作以及潜在的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和减重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研究。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由双方或双方各自指定的下属子公司另行签署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以及实施情况而确定。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战略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浙江和泽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泽医药”或“乙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并发展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围绕药品研发技术服务、药品生产加工和药品市场推广等领域展开业务合作、实现共赢,并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战略框架协议的签署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和泽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793671532Y

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1号大街101号4幢201室

4、法定代表人:倪晟

5、注册资本:5,475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福城路400号5幢201、301室)

7、与公司关系:和泽医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 合作内容和要求

1、项目立项选题

甲、乙双方联合成立项目立项小组,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渠道优势,选取市场前景好、临床价值高、兼具差异化和技术壁垒的品种。

2、项目委托研发合作

1)乙方充分发挥药学研发优势,利用高效、规范的临床研究团队与平台,高效推进甲方司美格鲁肽注射液药学研发工作以及潜在的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和减重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研究。相应的药学研究委托合同和临床研究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2)甲、乙双方合作中,甲方作为持证方、乙方作为CRO方的项目,充分发挥乙方的药学研发优势,利用高效、规范的临床研究团队与平台,进行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难题攻关,为甲方医药产品研发提供研发支持和服务。

3)双方同意对于乙方自持的产品,依托甲方的专业推广团队和渠道,为乙方的获批药品提供市场销售合作。

4)双方同意在药品生产加工领域,依托甲方剂型齐全且设备先进的生产线,为乙方的自研药品提供CMO合作。

(二)责任与义务

1、双方签订此协议后,任何一方提出拟合作产品的合作建议,另一方根据需求方的建议进行项目评估,做出合作计划并进行相应报价。经双方确定合作后,双方就每个具体产品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2、双方在项目合作上具有优先性。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各项药学研究、临床研究与生物样本检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选择甲方作为药品生产和市场推广的合作方。

3、双方同意建立相应的长效沟通机制,进行定期走访、相互交流沟通活动。

4、合作涉及到的甲、乙双方所有人员均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的义务。在签订协议、合同和合作过程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

5、双方同意,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权利义务原则性的友好约定,所商定事项为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

(三)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十年。

四、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公司与和泽医药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将与和泽医药联合成立项目立项小组,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渠道优势,选取市场前景好、临床价值高、兼具差异化和技术壁垒的品种,进行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难题攻关,为公司医药产品研发提供研发支持和服务;并依托和泽医药高效、规范的临床研究团队与平台,高效推进公司司美格鲁肽注射液药学研发工作以及潜在的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和减重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研究。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也不会形成依赖。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涉及具体合作项

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若后续具体业务能够按计划顺利推进,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公司与合作方结成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业务的价格、数量、交货期等,须经双方进一步协商后签署具体项目协议,能否就具体业务达成实质性合作存在不确定性。

2、协议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本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序号合作方框架协议主要内容披露时间截止目前 执行情况
1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就战略采购、创新应用和资本合作等方面达成了深度战略合作关系。2021-7-13正常履行
2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双方共同出资成立“合资经营公司”,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开展兽药领域战略合作,争取在兽药领域建立技术、生产与市场全方位的竞争力。2021-7-27正常履行
3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司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结成战略合作关系,开展CDMO项目的长期合作,实现利益共享。2023-1-4正常履行
4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结成战略合作关系,开展CDMO项目的长期合作, 具体合作业务的价格、数量、交货期等,由双方协商后签署具体项目协议。2023-6-13正常履行
5武汉合生科技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研发与外包定制生产项目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2023-10-18正常履行

2、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持股均未发生变动。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存在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6上海臻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密切合作联合打造一个多样化抗体、多样化高活小分子payload及linker技术平台,为ADC制药客户提供更多优势技 术选择,以及从研发到生产的高效、高品质一站式ADC CDMO服务。2024-3-6正常履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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