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2012-044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裁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7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
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
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军红
先生主持,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2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现场检查结
果的整改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2年9月24日收到了上海证监局对公司下发的《关于上
海 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 管关注函》 ( 沪证监公司字
[2012]32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
司立即按照该《关注函》的要求,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注函》提出的
问题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组织有关人员一一分析原因,有针对性
地提出了整改方案。《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现场检查结
果的整改方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