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4-015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日常经营行为,按照公平、公正、公允、诚信、自愿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极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日,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陆志虹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出席会议的其他8名无关联关系董事表决通过(同意8票,反对、弃权均为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3票,反对、弃权均为0票),3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审核后认为,本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将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度预计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10,000 | 6,567.16 | 业务发展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604.48 | / | |
小计 | 12,000 | 7,171.64 | / | |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50,000 | 30,744.37 | 业务发展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 | 11,783.35 | 业务发展 |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8.17 | / | |
小计 | 70,100 | 42,535.89 | / | |
合计 | 82,100 | 49,707.53 | /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10,000 | 1,346.23 | 6,567.16 | 0.13 | 业务发展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139.40 | 604.48 | 0.01 | / | |
小计 | 12,000 | 1,485.63 | 7,171.64 | 0.14 | / | |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50,000 | 9,605.36 | 30,744.37 | 0.57 | 业务发展 |
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 | 3,595.22 | 11,783.35 | 0.22 | 业务发展 |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0.00 | 8.17 | 0.00 | / | |
小计 | 70,100 | 13,200.58 | 42,535.89 | 0.79 | / | |
合计 | 82,100 | 14,686.21 | 49,707.53 | 0.93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
法定代表人:陈胜注册资本:人民币51,113.6万元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58号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等。主要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资集团”)主营业务:药品生产、销售及医疗服务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9月30日,金陵药业资产总额453,971.10万元,负债总额85,940.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04,067.96万元,资产负债率18.93%;2023年1-9月,营业收入210,424.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61.00万元。(未经审计,详情请见金陵药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敬宇”)
法定代表人:朱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6,177.64万元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惠中路1号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药品、消毒剂生产、销售等。主要股东: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药品生产、销售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白敬宇资产总额48,934.44万元,负债总额22,213.39万元,净资产26,721.05万元,资产负债率45.39%;2023年度,营业收入49,761.15万元,净利润2,114.57万元。(未经审计)
3、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梅山医院”)
法定代表人:李泉注册资本:人民币2,857.1429万元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雄风路505号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医院经营、医疗咨询、医院投资管理等。主要股东: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营业务:疾病诊疗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梅山医院资产总额96,742.01万元,负债总额19,876.55万元,净资产76,865.46万元,资产负债率20.55%;2023年度,营业收入50,845.12万元,净利润2,475.49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金陵药业,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工投资集团实际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2、白敬宇,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工投资集团之联营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第五款之规定。
3、梅山医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工投资集团实际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公司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各公司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按照同类原材料和药品的市场价格定价,开展日常正常经营活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连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为药品,向关联方销售主要为原材料和药品,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且长期以来与上述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
(二)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医药产品的销售,公司本着就公平竞争、按质论价、保障供应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同时也本着公开、公平、
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销售商销售药品。
(三)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极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四)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金陵药业签署《采购及销售协议》,约定双方日常交易药品的价格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得明显偏离向市场独立第三方销售或同样药品的市场公允价格,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