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跨境融资的公告
2024年4月2日,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跨境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20 亿元(含)(人民币,下同)等值外币的跨境融资业务,本次实施跨境融资业务提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两年(含)。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跨境融资业务基本情况
(一)业务概述
跨境融资业务系指境内企业通过直接向境外银行融资,获取境外银行较低的资金成本,满足公司降低融资成本的需求。
(二)借款额度和合作银行
不超过 20亿元(含)人民币等值外币。公司将根据现有境内授信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的综合跨境融资条件,决定境内外合作银行。
(三)融资费用
根据公司融资实际成本及境外市场利率窗口情况,拟开展的外币借款综合成本(含锁汇等相关费用)将低于境内银行平均融资成本。
(四)业务期限
本次实施跨境融资业务提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两年(含)。
(五)实施额度
不超过 20 亿元(含)人民币等值外币,根据公司实际用款需要可分期实施。
二、开展跨境融资业务的原因
(一)通过实施跨境融资业务,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筹措境外低成本资金有效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满足公司主营业务资金需求。
(二)用途广泛,可以补充日常流动资金,也可置换存量贷款和存量外债。
三、开展跨境融资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利率风险
根据境外利率窗口情况,公司原则选择外币借款综合成本(境外银行放款利率+保函费用+锁汇成本)相对同期的人民币贷款成本有明显优势的窗口期进行实施。故利率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二)汇率风险
跨境融资业务获得的境外借款为外汇,拟采取锁定汇率方式,以规避境外融资过程中面临的汇率变动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