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新材”)及下属子公司于近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7,902,717.77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发放主体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形式 | 补助到账日期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计入的会计科目 | 是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安徽楚江森海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海铜业”) | 无为市泥汊镇镇政府 | 财政扶持资金 | 6,038,782.76 | 现金 | 2024年3月29日 | 与无为市泥汊镇人民政府签订的企业扶持协议 | 收益类 | 其他收益 | 是 | 是 |
2 | 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 无为市财政局泥汊镇财政所 | 财政扶持资金 | 2,950,248.86 | 现金 | 2024年3月29日 | 与无为市泥汊镇人民政府签订的企业扶持协议 | 收益类 | 其他收益 | 是 | 是 |
3 | 森海铜业 | 无为市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571,667.21 | 现金 | 2024年3月29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 收益类 | 其他收益 | 是 | 是 |
4 | 森海铜业 | 无为市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5,229,378.94 | 现金 | 2024年4月2日 | 收益类 | 其他收益 | 是 | 是 | |
5 | 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 | 安置残疾人退税 | 1,112,640.00 | 现金 | 2024年4月1日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52号) | 收益类 | 其他收益 | 是 | 是 |
合计 | 17,902,717.77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递延收益;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
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公司收到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7,902,717.77元,全部计入其他收益。
(2)上述政府补助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的具体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