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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2024-041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8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曾政寰先生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曾政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560,4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83%,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曾政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曾政寰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842,1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股东曾政寰先生于2024年3月减持1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减持后,股东曾政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42,546股,占公司总股本384,210,652股比例为5.22%。

2024年4月3日,公司收到股东曾政寰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曾政寰先生于2024年3月28日至4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8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9%。本次权益变动后,曾政寰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0,042,546股减少至18,560,446股,持股比例由5.22%下降至4.83%,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政寰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粤海新村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日
股票简称宇新股份股票代码002986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变动方式变动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股)变动比例(%)
普通股(A股)集中竞价3月28日13.40315000.01
普通股(A股)集中竞价3月29日13.504685000.12
普通股(A股)集中竞价4月1日13.832043000.05
普通股(A股)集中竞价4月2日14.147778000.20
合 计3月28日至4月2日13.881,482,1000.3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20,042,5465.2218,560,4464.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042,5465.2218,560,4464.8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备注:按总股本384,210,652股计算。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曾政寰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842,1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曾政寰出具的《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曾政寰先生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自持股比例低于5%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曾政寰先生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曾政寰先生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督促曾政寰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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