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是否有效
√是 □否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是否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是 √否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及全部所属单位。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航空性业务及非航空性业务。重要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航空运营及保障、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核算与报告、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管理、关联交易、风险管理等。
公司对消防隐患管理、航空主业运行保障、重要设施设备管理、关键业务管控等领域进行重点关注。
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5.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6.是否存在其他说明事项
□是 √否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评价程序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缺陷 | 定量标准 | 定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
重大 |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错报>利润总额的6%,且错报绝对金额>人民币5000 | 若发生以下迹象,且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达到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则表明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和追溯错误(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
万元;
2.错报>营业收入的3%。
万元; 2.错报>营业收入的3%。 | 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舞弊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4.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完全无效; 5.内部审计职能完全无效; 6.风险评估职能完全无效。 | |
重要 |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利润总额的2.5%<错报≤利润总额的6%,且错报绝对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2.营业收入的1%<错报≤营业收入的3%。 | 若发生以下迹象,且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达到重要缺陷的定量标准,则表明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1.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大部分失效; 3.内部审计职能不能全面顺畅履行,内部审计职能大部分失效; 4.风险评估职能不能全面顺畅履行,风险评估大部分失效。 |
一般 | 除构成财报定量指标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除构成财报定性指标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缺陷 | 定量标准 | 定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
重大 | 1.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经营战略出现严重偏差,对公司利益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达到财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2.年度会计期间内关键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流失率超过20%;或普通员工流失率超过30%; 3.直接损失额达到财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的其他事故或损失事件。 | 若发生以下迹象,且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达到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则表明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导致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受到严重处罚,或被责令全面停业整顿; 2.重大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恶劣影响; 3.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4.控制环境完全无效。 |
重要 | 1.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年度经营目标出现偏差,对公司利益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达到财报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2.年度会计期间内关键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流失率超过10%但小于等于20%;或普通员工流失率超过20%但小于等于30%; 3.直接损失额达到财报重要缺陷定量标准的其他事故或损失事件。 | 若发生以下迹象,且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达到重要缺陷的定量标准,则表明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导致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受到罚款,或被责令部分停业整顿;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3.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4.控制环境大部分失效。 |
一般 | 1.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影响盈利水平稳定性,对公司利益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达到财报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2.年度会计期间内关键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流失率超过5%但小于等于10%;或普通员工流失率超过10%但小于等于20%; 3.直接损失额达到财报一般缺陷定量标准的其他事故或损失事件。 | 若发生以下迹象,且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达到一般缺陷的定量标准,则表明可能存在“一般缺陷”: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可能导致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但可以及时纠正或弥补; 2.非关键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轻微影响; 3.一般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4.除构成非财报定性指标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四)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注意到公司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还存在个别一般缺陷,但没有构成实质性影响。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部门及负责人进行整改落实,加强对缺陷问题的整改跟踪,继续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整改情况是否存在特殊说明事项
□是 √否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是否存在特殊说明事项
□是 √否
3.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是 √否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繁华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