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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8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15: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提前十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陈繁华、董事林小龙、刘锋、徐燕、张岩、陈进泉,独立董事贺云、张敦力、曾迪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3人、高管5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刊登在2024年4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2023年度任职独立董事贺云先生、沈维涛先生、赵波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报告刊登在2024年4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数据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合并)2023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6,692,272.66元。本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66,063,820.5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590,124,767.1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09,582,205.64元。基于公司当前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如下: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050,769,509股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205,076,950.9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1.70%。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4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在2024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4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关于2023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4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公告》。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陈繁华、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4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陈繁华、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重大风险识别及评估工作有序展开,能够有效防范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公司每年接受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内控审计,充分发挥外部审计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切实提升内控体系管控水平。2023年度外部审计监督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2024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4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不断强化审计监督效能,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合资公司经营管理审计及信息化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情况评价等专项监督,促进公司合规运营,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说明》,形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2024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云、张敦力、曾迪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4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关于签订深圳机场广告媒体经营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4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深圳机场广告媒体经营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六、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合规建设各项要求及机制。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以上第一、三、四、五、七、八、十四、十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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