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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道麦A: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8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根据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公司将于2024年4月16日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司于2024年4月3日以传签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正达集团”)《关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上述《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即审议关于董事候选人刘红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事宜,作为一项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先正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828,137,961,占公司总股本的78.47%,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提出程序合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一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4-1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增加上述一项临时提案外,《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信息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 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5.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4月16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1日

B股股东应在2024年4月8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东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根据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前述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下述议案7进行回避表决。公司在 2024年 3 月27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中对此进行了披露。前述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召集人邀请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7号楼6层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00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和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和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对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股权证明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4月15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4年4月12日及4月15日,工作日期间9:30-16:3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道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中央公园广场A7写字楼6层),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竺君,郭治联系电话:(010) 56718110;传真:(010)59246173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中央公园广场A7写字楼6层邮政编码:100026

5.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详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4.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1

网络投票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53”;投票简称为“安道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00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 “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在相应栏中划“√”,否则,视为无效票。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种类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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