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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科”)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资金收益。

(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使用资金额度

委托理财资金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类型

为合理规避风险,公司委托理财投资的产品类型主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及其衍生品种等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内。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具体实施以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划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收益通常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监控对用于委托理

财的闲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密切跟进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与相关业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投资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用于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滚动使用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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