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设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建研设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6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866.84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93.1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30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42,335,783.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4,913,663.00元;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共计9,199,779.23元(扣除银行手续费),累计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20,061,601.6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余额403,079,538.66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5,079,538.66元,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223,000,000.00元,因误操作存放公司基本户15,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制定了《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20年9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相关修订议案经2022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以便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经2021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8个,其中计划募集资金存储专户5个,超募资金存储账户3个。截
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存储方式 |
1 | 中国银行合肥政府广场支行 | 184264703826 | 2,419,897.34 | 活期 |
2 | 中国民生银行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 | 634116553 | 52,931,257.30 | 活期 |
3 |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 3401040160001081851 | 92,434,892.22 | 活期 |
4 | 中信银行合肥西环广场支行 | 8112301010800785389 | 3,972,970.96 | 活期 |
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 | 341323000013001453956 | 3,582,695.60 | 活期 |
6 |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 | 76730188000310344 | 2,497,009.41 | 活期 |
7 | 徽商银行合肥城隍庙支行 | 520609514071000002 | 2,632,465.17 | 活期 |
8 | 招商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 | 551902229910711 | 4,608,350.66 | 活期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小计 | 165,079,538.66 | - | ||
9 |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 2071889044001221 | 4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10 |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 2071889044001083 | 6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11 |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 2071889044001102 | 3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12 |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 2071889044000885 | 23,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13 |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 2071889044000968 | 1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14 |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 | 76730181000105882 | 5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结算账户余额小计 | 223,000,000.00 | - | ||
因误操作存放公司基本户 | 15,000,000.00 | - | ||
合计 | 403,079,538.66 | -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本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2,335,783.00元,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13,663.00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8.01%,每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以上资金于2022年5月13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转至公司经营账户。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遵照执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经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资金于2023年5月31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经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1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12个月,在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2023年1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已满,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本金及产生的收益已全部按期收回。
2、经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223,000,000.00元。本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金额 | 购买日 | 到期日 | 收益率(%) | 是否 赎回 |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 | 7,700.00 | 2023.2.17 | 2023.12.28 | 2.9 | 是 |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 | 13,500.00 | 2023.2.16 | 2023.2.28 | 2.7 | 是 |
招商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 | 4,300.00 | 2023.2.17 | 2023.5.31 | 1.75或3.3 | 是 |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 4,500.00 | 2023.2.15 | 2023.8.16 | 1.8或2.77或2.96 | 是 |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 | 8,500.00 | 2023.3.1 | 2023.5.31 | 2.85 | 是 |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 | 5,000.00 | 2023.3.1 | 2023.3.31 | 2.85 | 是 |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 | 5,000.00 | 2023.4.3 | 2023.4.28 | 2.85 | 是 |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 | 5,000.00 | 2023.5.4 | 2023.5.31 | 2.85 | 是 |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 | 5,000.00 | 2023.5.31 | 2023.8.31 | 2.79 | 是 |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 | 5,000.00 | 2023.9.1 | 2023.12.1 | 2.59 | 是 |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 12,800.00 | 2023.5.31 | 2023.9.5 | 3.2 | 是 |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 4,500.00 | 2023.8.16 | 2023.11.20 | 2.9 | 是 |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 12,800.00 | 2023.9.6 | 2024.1.30 | 2.95 | 否 |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 4,500.00 | 2023.11.21 | 2024.1.30 | 2.8 | 否 |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 | 5,000.00 | 2023.12.1 | 2024.1.31 | 2.5 | 否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12月26日,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15,000,000.00元原本属于公司一般户和基本户间的内部款项划转业务,误从民生银行合肥自贸区支行的募集资
金专户转入招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的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款项及期间产生的利息已于2024年1月3日转回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转账行为是由于财务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发现后,全部资金及期间利息第一时间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及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及时采取了限制募集资金专户网银支付功能及增加募集资金专户三级复核等方式,加大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管理,并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了公司内部问责,同时对全体财务人员进行了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职业责任心,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公开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募集资金账户操作有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
除前述已纠正的问题外,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鉴证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1070号)。报告认为,建研设计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建研设计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前述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而产生的整改事项外,建研设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研设计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研设计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2,66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33.5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491.3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 | 否 | 16,741.50 | 16,741.50 | - | - | - | 2027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2.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8,779.90 | 8,779.90 | 0.55 | 0.55 | 0.01 | 2027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3.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4,039.66 | 4,039.66 | 64.80 | 271.09 | 6.71 | 2027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949.22 | 2,949.22 | 168.23 | 219.73 | 7.45 | 2027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2,510.28 | 32,510.28 | 233.58 | 491.37 | 1.51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尚未指定用途 | 否 | 6,282.88 | 6,282.88 | - | - | - | - | - | - | - |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 | 8,000.00 | 4,000.00 | 8,000.00 | 100.00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4,282.88 | 14,282.88 | 4,000.00 | 8,000.00 | 56.01 | |||||
合计 | 46,793.16 | 46,793.16 | 4,233.58 | 8,491.37 | 18.15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①“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是在公司总部现有土地上建设科研生产大楼二期,旨在进一步扩大公司总部设计中心的规模,加大软硬件设备的投入,同时引进一批高素质设计人才,进一步提升总部的业务承接能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虽然本项目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2021年6月至2023年7月期间,公司总部所处的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两条市政道路同时进行双向下穿改造施工,对交通通行情况影响较大,该项目受周边条件限制影响,施工条件很难满足,未能按照计划顺利启动实施。同时,2022年以来,受我国城镇化进程减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紧缩、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低等因素影响,建筑设计行业进入下行周期,市场需求萎缩,竞争不断加剧,且2024年以来行业依然延续低迷态势。在当前相对困难的形势下,公司启动本项目大额度投资建设可能面临投资效益难以收回的风险。因此,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现状、公司战略规划及产能利用情况等因素,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未启动本项目建设。 ②“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拟在国内上海、海口、深圳、重庆、镇江等五个城市开设分支机构,以完善公司设计服务网络,扩大对区域市场辐射能力,实现区域市场服务本土化,提升设计服务质量和能力。截至2023年末,本项目已启动建设,正式设立了重庆分公司,并完成了前期的团队及办公场所建设,生产经营及市场拓展开始起步。 |
但在后续分支机构的建设中,为有效应对市场环境、行业形势的急剧变化,公司将实施方式由自建分支机构变更为合资设立子公司,因此未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加之在行业深度调整的当下,公司拓展省外市场的难度和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显著加大,因此须更加谨慎地开展分支机构建设,目前深圳、海口等城市的分支机构建设尚未开始。以上因素共同导致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未达预期。 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基础支撑信息平台,完善公司安全运维管理平台,建成高效技术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公司管理信息化水平。截至2023年末,本项目已启动建设,公司信息化平台得到全面升级,有效提升了数据互联互通性和公司管理、协同设计、质量管控等水平。 但由于该项目的部分建设需要与上述“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的新建科研生产大楼二期紧密结合,因此导致本项目实施进度未达预期。 ④“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是针对当前建筑设计领域的前沿技术和行业发展方向,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建筑专项、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与双碳、智能建筑、BIM技术应用研究等为重点研究方向,加速推动公司新业务和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高公司创新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截至2023年末,本项目已启动建设,公司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围绕专项特色建筑研究、绿色低碳建筑设计、数字化技术应用研究、装配式建筑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科研课题申报,推动相关标准制定等,不断促进科研实力的提升。但受建设场地的影响,本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实际,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均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4,282.88万元,在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情形时主要用作现金管理。 本报告期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①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报告期末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为8,000.00万元。 |
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5,8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40,307.95万元(其中利息净收入2,006.1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和进行现金管理(因误操作本报告期末有1,500万元存放在公司基本户中)。其中: ①计划募集资金继续实施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 ②超募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发展需要; ③募集资金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情形时主要用作现金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2,3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2023年12月26日将1,500万元原本属于公司一般户和基本户间的内部款项划转业务,误从民生银行合肥自贸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招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的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款项及期间产生的利息已于2024年1月3日转回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及时采取了限制募集资金专户网银支付功能或者增加募集资金专户三级复核等方式, |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束学岭 | 王兴禹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