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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咨国际: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整体收益,拟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四) 委托理财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操作和管理。授权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此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风险,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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