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咨国际”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广咨国际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24日核发《关于核准广东广咨国际工程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10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65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5.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9,128,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的含增值税保荐承销费8,000,000.00元和其他含增值税发行费用2,130,565.2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97,434.80元。
2021年11月26日,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向战略投资者战略配售人民币普通股711,347.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958,858.00元,扣除其他含增值税发行费用71.1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58,786.87元。
上述两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89,086,858.00元,扣除主承销商的含增值税保荐承销费和其他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为78,956,221.67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审验,认购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3日及2021年11月26日从主承销账户划转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3日及2021年11月26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0000080151号”及“华兴验字[2021]2000008016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一、募集资金总金额(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 | 89,086,858.00 |
减:发行费用(含税) | 10,130,636.33 |
其中: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1,839,622.64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78,956,221.67 |
加: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 3,068,796.10 |
三、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额 | 27,554,798.93 |
其中:咨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 | 27,554,798.93 |
四、募集资金专用户余额 | 54,470,218.84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10月11日与国投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755937502610520 | 54,470,218.84 |
合 计 | 54,470,218.8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22年3月17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年化收益率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3-4-14 | 2023-4-28 | 固定收益类资产 | 2.5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3-5-4 | 2023-5-31 | 固定收益类资产 | 2.8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3-7-31 | 2023-9-28 | 固定收益类资产 | 2.7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3-11-15 | 2023-12-28 | 固定收益类资产 | 2.45% |
天河支行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2日出具《关于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4]23011530043号)认为,广咨国际董事会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编制,该专项说明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咨国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志超 张勇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单位: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 78,956,221.6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191,431.6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554,798.9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咨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 | 否 | 78,956,221.67 | 17,191,431.64 | 27,554,798.93 | 34.90% | -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78,956,221.67 | 17,191,431.64 | 27,554,798.93 | 34.90%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