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江月明、曾涛、董裕平、杨晖回避表决。
2、与其他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3、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中国东方、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天宝矿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股东应回避相关子议案的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在回避表决的同时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做的预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预审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做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关联方往来损益发生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601,632.06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1,216.84 | ||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 2,871.32 | ||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332,141.67 | ||
小计 | 957,861.89 | ||
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31,160,867.71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9,622.64 | ||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2 | 3,080,377.36 | ||
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 235,849.06 | ||
小计 | 34,816,716.77 | ||
证券承销业务收入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1,608,331.72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7,735.85 | ||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920,235.85 | ||
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80,188.68 | ||
小计 | 12,646,492.10 |
本公告所载关联交易的披露系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确定,与年度财务报告附注中的关联交易数额和口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可能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相应关联交易合并至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表格均同。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难以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08,010.85 | |
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1,941.93 | |||
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91,211.75 |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993.02 | |||
东银(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30,483.54 | |||
小计 | 1,168,641.09 | |||
投资咨询业务收入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886,792.45 | |
运营外包业务收入 |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因业务规模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3,331.36 | |
衍生品业务净损益 |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69,464,881.173 |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410,418.504 | |||
小计 | -72,875,299.67 |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自有资金存款和客户资金存款的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并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 19,268.36 | |
保险服务支出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其支付费用,因业务规模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46,638,473.56 | |
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63,974.19 | |||
小计 | 47,102,447.75 | |||
代销金融产品服务支出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其支付费用,因业务规模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5,623,087.79 | |
银行手续费支出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自有资金存款和客户资金存款的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并按市场价格定价。 | 1,574.00 | |
咨询服务支出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其支付费用,因业务规模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96,585.53 |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529,846.80 | |||
小计 | 826,432.33 | |||
餐饮服务支出 | 上海丰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其支付费用,因业务规模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096,358.35 | |
东方邦信(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32,201.32 | |||
小计 | 1,828,559.67 | |||
租赁房产及物业服务支出 | 租赁房产支出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费用,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预计2023年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 | 588,001.93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935,981.15 | |||
上海瑞丰国际大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9,660,695.33 | |||
小计 | 11,184,678.41 |
详见其他关联交易(1)。
详见其他关联交易(2)。
物业服务支出 | 上海瑞丰国际大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76,455.18 | ||
东方邦信(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95,719.40 | |||
小计 | 2,372,174.5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813,638.055 |
2、关联方往来项目余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详见其他关联交易(3)。
详见其他关联交易(1)。
详见其他关联交易(2)。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年末金额 |
银行存款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自有资金存款和客户资金存款的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并按市场价格定价。 | 683,390.9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1,639,656.00 |
衍生金融资产 |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53,111,668.246 |
衍生金融负债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672,895.497 |
使用权资产 | 上海瑞丰国际大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费用,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 | 22,177,700.85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694,904.75 |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04,714.91 | ||
小计 | 23,077,320.51 | ||
租赁负债 | 上海瑞丰国际大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费用,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 | 23,351,165.67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728,571.45 |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68,716.18 | ||
小计 | 24,248,453.30 |
3、关联方共同投资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委托人与公司关联方东方邦信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10.49亿元,其中东方邦信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本金余额7.00亿元;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本金余额1.82亿元,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本金余额1.67亿元,本年度自有资金实现投资收益为零。
(2)公司作为委托人与公司关联方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量共同投资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于2023年7月清算结束。
详见其他关联交易(2)。
详见其他关联交易(1)。
详见其他关联交易(2)。
应收账款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856,240.11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52,500.00 |
上海瑞丰国际大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109,904.26 |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7,345,818.128 | ||
小计 | 10,508,222.38 | ||
应付账款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其支付费用,因业务规模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532,845.60 |
预付账款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费用,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 | 2,905,999.97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55,054,034.009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0,747,798.9810 | ||
小计 | 175,801,832.98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难以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58,883,534.57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382.40 | ||
东方邦信置业有限公司 | 0.02 | ||
东银(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458,103.48 | ||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387.38 | ||
小计 | 59,382,407.85 |
2023年度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增共同投资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人民币10.02亿元,其中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0.00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公司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7万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年度自有资金投资收益人民币220,133.41元,管理费收入人民币239,503.80元。
(3)2023年度中国东方认购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东方招盈(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结构调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亿元有限合伙份额,东兴资本直接认缴4,900万元普通合伙份额。
4、其他关联交易
(1)公司与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收益-6,946.49万元,确认衍生金融资产5,311.17万元,其他应付款(现金履约保障品)15,505.40万元。
(2)公司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收益-341.04万元,确认衍生金融负债167.29万元,其他应付款(场外期权到期赔付款)2,074.78万元,其他应收款(场外期权权利金)734.58万元。
(3)公司通过银行间质押式回购的方式从中国东方借入资金299,989.50万元,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181.36万元。
(4)公司在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并卖出中国东方发行的债券金额5,000万元。
(5)公司向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销卖出债券金额19,988.80万元,现券卖出金额30,219.34万元。
(6)公司联合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债券金额5,000万元并分销卖出。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关联自然人持有公司发行或管理的基金产品市值共计303,458.54元。
公司独立董事赖观荣先生于2022年11月离任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至2023年11月终止。
二、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要求,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以及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关联往来事项如下:
(一)与中国东方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交易事项 | 交易内容 | 预计交易上限及定价说明 |
提供资产托管与运营外包服务 | 向关联方提供资产托管与运营外包服务并根据市场化原则收取服务费用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提供资产管理、基金管理服务 | 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基金管理服务并根据市场化原则收取服务费用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提供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服务 | 向关联方提供承销保荐服务;向关联方及其发行的产品提供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等服务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提供代销金融产品、代理买卖证券、期货经纪及出租交易席位服务 | 为关联方提供代销金融产品、代理买卖证券服务、期货经纪及出租交易席位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难以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提供衍生品服务 | 向关联方提供衍生品服务并根据市场化原则收取服务费用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提供转融通服务及相关衍生业务 | 向关联方提供转融通证券出借的代理服务,由此取得代理费用,以及在与关联方开展转融通及相关衍生业务中向关联方收取或支付费用等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存款 | 存入关联方银行存款,并取得利息收入 | 自有资金存款和客户资金存款的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并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
借入资金 | 通过向关联方借入/发行次级债、短期融资券、同业拆借、信用借款、正回购、公司债券、收益凭证、卖出资产收益权、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接受关联方担保 |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服务 | 担保规模将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担保费率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
购买产品销售服务、资产管理、财务顾问、咨询、保险及餐饮管理服务 |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资产管理、财务顾问、产品销售、保险、餐饮管理等服务 | 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其支付费用,因业务规模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租赁资产及物业服务费用 |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和关联方提供物业服务,按照可比市场价格向关联方支付房屋租赁费及物业服务费 | 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费用,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预计2024年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 |
共同投资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企业、合伙企业、购买资产、投资建设、认购金融产品等交易 | 因共同投资规模、投资方式、收益率等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证券和金融产品、资产交易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购买对方发行、承销(分销)或持有(管理)的证券和金融产品、资产。双方管理的产品间发生的证券和金融产品、资产交易。此处所述交易包括以关联方发行的债券为标的券的债券现券买卖、回购等交易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参照市场水平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二)与其他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交易事项 | 交易内容 | 预计交易上限及定价说明 |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 双方相互提供证券、期货经纪服务、资产托管与运营外包服务、代销金融产品、出租交易席位服务、股票质押及融资融券服务、资产管理服务、基金管理服务、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服务、投资咨询服务、衍生品服务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参照市场水平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证券和金融产品、资产交易 | 关联方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系统或交易所市场与公司发生资金回购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购买对方发行、承销(分销)或持有(管理)的证券和金融产品、资产。双方管理的产品间发生的证券和金融产品、资产交易。此处所述交易包括以关联方发行的债券为标的券的债券现券买卖、回购等交易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参照市场水平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共同投资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企业、合伙企业、购买资产、投资建设、认购金融产品等交易 | 因共同投资规模、投资方式、收益率等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三)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提供的证券、期货经纪服务,或认购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东方及其相关企业
中国东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5,460.05万股,占总股本的45%,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是由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央金融
企业。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于2016年9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54543,法定代表人为王占峰,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注册资本为682.43亿元。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东方合并资产总额127,504,302.06万元,负债总额111,384,664.78万元,净资产16,119,637.28万元,资产负债率87.36%。2023年中国东方实现营业收入为9,536,899.91万元,净利润为238,126.04万元。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中国东方相关企业包括中国东方控制、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其他与中国东方相关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国东方相关企业主要包括: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上述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其他关联方
1、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现任或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现任或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
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2、其他关联法人:包括关联自然人控制、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任或离任未满12个月)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其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国东方及其相关企业除外)。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