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说明…………………………………第3—4页
三、附件………………………………………………………………第5—8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5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6页
(三)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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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情况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112号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林纸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岳阳林纸公司披露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岳阳林纸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编制《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岳阳林纸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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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岳阳林纸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岳阳林纸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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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专项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度发生以下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提前施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614,573.80 | 2,952,893.71 | 29,567,467.51 |
资产总计 | 16,620,717,977.39 | 2,952,893.71 | 16,623,670,87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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