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天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人选,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刘天伟先生已获公司股东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刘天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
刘天伟先生简历刘天伟先生,1951年1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主要工作经历:1984年1月至1986年12月任厦门市政管理处副书记;1987年1月至1990年12月任厦门市煤气公司筹建处副书记;1991年1月至1993年12月任厦门市公用事业局生产计划处处长;1994年1月至2007年3月任厦门市燃气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11年1月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