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志林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保荐券商招商证券已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可助于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公司保荐券商招商证券已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