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经公司董事长于冬先生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何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由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黄明芳女士因退休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同意指定由何英女士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并及时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