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神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25.00元/股,发行股数12,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2,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0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5,500,000.00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2)第000068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12,5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37,000,000.00 |
募集资金净额 | 275,500,000.00 |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67,296,124.48 |
减: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 | 80,000,000.00 |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1,212,512.84 |
减:累计支出的手续费 | 3,580.39 |
募集资金余额 | 29,412,807.9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支行 | 37150198551000001976 | 251,896.21 |
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 532910573210818 | 23,002,884.8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69010078801900006376 | 5,639,629.7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三支行 | 38040101040064626 | 518,397.23 |
合计 | 29,412,807.97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进行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本金余额为80,000,000.00元,未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余额为109,412,807.9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和国泰君安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2,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0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5,500,000.00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67,296,124.48元,其中募投项目“品牌升级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2,120,536.05元,募投项目“产品开发设计中心建设及硬件产品开发设计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6,268,735.26元,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使用募集资金29,406,853.17元,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79,5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3,739,169.49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4,539,877.04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9,199,292.45元(不含税)。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87天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 | 2023年4月4日 | 2023年6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85% |
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92天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 | 2023年7月19日 | 2023年10月19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75% |
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92天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 | 2023年10月23日 | 2024年1月23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支行 | 通知存款 | 7天通知存款 | 50,000,000 | 2023年3月14日 | 2024年3月13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75% |
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券
商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雷神科技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275,500,000.0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7,296,124.4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7,296,124.4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品牌升级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74,200,000.00 | 22,120,536.05 | 22,120,536.05 | 29.81%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产品开发设计中心建设及硬件产品开发设计项目 | 否 | 86,300,000.00 | 36,268,735.26 | 36,268,735.26 | 42.03%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35,000,000.00 | 29,406,853.17 | 29,406,853.17 | 84.02%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00.00 | 79,500,000.00 | 79,500,000.00 | 99.38%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275,500,000.00 | 167,296,124.48 | 167,296,124.48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 | 不适用 |
途)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3,739,169.49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4,539,877.04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9,199,292.45元(不含税)。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