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4]0011005830号 |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2024年3月22日)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1-2 | |
二、 |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 1-2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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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5830号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库科技)编制的截止2024年3月22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光库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
大华核字[2024]0011005830号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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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光库科技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光库科技截止2024年3月2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光库科技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李韩冰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陈明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
专项说明 第1页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3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2024年3月14日止,本公司实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88,77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0.1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179,999,997.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685,842.2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314,155.5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4]001100010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科技园区支行账号为732878224455的人民币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
1 | 泰国光库生产基地项目 | 21,540.00 | 12,610.00 | 粤发改开放函〔2023〕360号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5,390.00 | 5,390.00 | |
合 计 | 26,930.00 | 18,000.00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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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光库泰国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截至2024年3月22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2,756.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已预先投入资金 | 其中:装修建筑工程费 |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1 | 泰国光库生产基地项目 | 2,756.08 | 2,756.08 | 2,756.08 |
合 计 | 2,756.08 | 2,756.08 | 2,756.08 |
四、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于2024年4月2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批准。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