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通知已于2024年3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秦东召集并主持,应出席11人,实际出席11人,其中独立董事蒋荣光、李蕊爱、孙水泉、李端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将基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进行的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定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了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定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做出决定;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登记、锁定以及解锁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做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拟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