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04月02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03月2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端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张端阳、监事李姗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