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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铝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完整性以及实施的有效性自我评价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公司基本情况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福建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由黄天火、黄印电、黄长远和黄秀兰4位自然人根据2007年12月8日共同签署的《发起人协议书》发起设立,在原福建闽发铝业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经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2011年4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21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131号)同意,公司股票于2011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股票简称“闽发铝业”,股票代码“002578”。

经历次发行新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2023年2月1日回购注销股票49,463,113股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8,630,183.00元,股本总数为938,630,183股。

本公司属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主要经营范围为:铝制品的研发、加工、销售;五金制品及模具;幕墙、门窗设计、制作、安装;镁合金制品的加工、销售;旅游业投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施工劳务;铝合金模板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太阳能发电;净水剂的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概述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控制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纳入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是公司本部及主要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现有各项规章、制度及流程,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容为:与实现整体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财务会计系统、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部控制要素。公司实行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对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的评价。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业务和事项

(一)公司的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三会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障了“三会一层”的规范运作。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公司重大事项。股东大会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负责建立与完善内部控制系统,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依法设置了规范的人员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公司独立董事三名,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工作经验,诚信勤勉,踏实尽责,具备独立董事相关任职资格,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在董事会决策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审议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发展战略与决策机制、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解聘等重大事项决策中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3)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监督职能,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监督及检查。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的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的监事一名。

(4)经理层

经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各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主管公司的销售、采购、计划、生产、财务和人力资源等业务环节。

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召开“三会”,2023年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和5次监事会会议,在审议公司定期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补选公司董事、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修订相关制度—《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长工作细则》等事项履行了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程序,各位董事均能以勤勉尽责的端正态度,现场出席会议,并切实履行义务;“三会”决议的实际执行情况良好,“三会”文件完备并已归档保存,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基本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并形成相关决策记录。监事会基本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具备一定的监督手段。

公司经理层定期召开经理会议,负责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行使经营管理权力,管理公司日常事务,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公司职能部门和子公司,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二)公司内部组织架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好经营活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强化经营管理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了本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设立财务部、营销部、审计部、技术部、证券部、投资部、人力行政部、采购部、品管部等职能部门,规定了各部门和子公司的主要职责,贯彻运转高效、有效监控、合理授权、职能完整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机构的责任权限,形成有效衔接、相互制衡的机制。各部门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与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日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审计部有四名人员,负责人由董事会正式任命,具备了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报告期内,审计部通过持续性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财务状况等进行内部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四)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人力资源的招聘、配置、薪酬福利、培训、绩效管理、晋升、职业规划等各方面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管理体系。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同全体员工平等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险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按照规定为职工个人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团体意外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实施绩效考核体系,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和使命感,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实现了公司经营效益和员工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十分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形成了“人本、诚信、品质、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公司一如既往的坚持通过组织各种培训、内部网络、内部刊物(闽发报)等形式,不断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

守信、开拓创新和团队合作精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在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六)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积极改善员工生活,增强员工凝聚力、向心力和企业竞争力。在经营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方面的管理,在促进就业、公益慈善等方面作不懈努力,切实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不断提高企业形象与声誉。

(七)信息系统控制

为规范公司信息管理,公司目前已经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金蝶”财务会计核算系统、“铝业之星”物流管理系统、OA办公管理系统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等,上述系统能够为管理层决策及公司相关业务活动及时提供有效的信息。公司在上述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

本公司物流的管理已运用“铝业之星”系统,该系统的实施对定单的及时跟踪管理、生产流程的优化、生产效率的提高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同时,为了使物资及成本管理做到进一步的精细化、及时化、有效化,本公司将通过不断改进实施“铝业之星”升级版的ERP系统,进一步完善物流管理体系。

(八)销售与收款活动

公司严格执行销售和收款方面的内部管理规范,对于客户管理、合同签订、销售定价、样品确认、订单处理、收款政策均有明确的授权与规定,可以保证销售和收款的真实性、合法性。逾期账款能及时催收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呆账冲销均有相关管理层核准。

(九)采购与付款活动

公司建立了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采购与付款相关业务。公司按照比价采购原则,选用质量、价格、信用优良的单位作为采购物资的合格供应商,制定了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请款与付款控制流程,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的支付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

(十)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公司重要的资源。为了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对于非生产设备的采购、生产设备的采购流程及审批过程都有明确的规定。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均须经过适当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规范固定资产的使用及管理,严格执行重要设备的使用责任、保管责任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

(十一)生产环节内部控制

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明确费用的开支标准,但公司预算管理体系不够完善,还有待加强。

针对公司产品的生产特点,为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降低库存,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用率,公司相应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等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定明确了生产作业的程序、主要内容、生产协作部门的职责,包括拟定生产计划,用料清单,存储原材料,投入生产,计算存货生产成本,计算销货成本,质量控制等具体的操作流程。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严格执行,为保证各个生产环节紧密衔接,生产正常有序提供有力保障。

(十二)对外投资业务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检查、审计。

(十三)担保业务管理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对外担保制度》等公司治理文件对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作了明确规定。本公司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已建立了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较为严格。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省闽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闽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除此之外,2023年全年公司及子公司没有提供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十四)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关联交易回避的情况及表决做出了详尽规定;对关联交易内部管理权限进行了划分,并制定了详细的审批流程,规定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才可签署合同或协议,交易价格需遵循市场原则。

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与关联方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上铝业”) 发生铝型材销售、租赁厂房、门窗委托加

工、边角料等辅料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9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十上铝业关联交易金额888.05万元。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行为。

(十五)信息披露管理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使投资者真实、全面、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为加强对外报送未公开信息的规范和约束,公司对外报送未公开信息(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均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同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来公司调研的机构或人员均事先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以保证机构调研人员能遵守相关规定和公司相关信息按规定渠道披露。

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对内幕信息的使用进行登记、归档和备查,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特别是定期报告的内幕知情人均能按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监管部门报备。

(十六)控股子公司管理

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进一步促进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管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十七)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的三方协议;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按公告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且资金使用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公司审计部按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项审计,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管理、合规使用。

(十八)会计系统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相应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会计核算体制、会计人员岗位责任、会计核算处理程序、以及财务报告编制办法,为公司财务人员开展日常核算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十九)主要控制措施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通过权力与职责的明确划分,制定了各部门及其员工岗位责任制,以防止差错及舞弊行为的发生;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 监督检查等。

(2)授权审批控制

对于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常规性交易,公司相关制度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公司各级管理者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

对于财务收支方面,以财务管理制度为基础,制定了财务收支审批权限,对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职能部门领导进行分级授权。

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制度。

(3)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建立了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明确了资产使用部门、资金管理部门和账务处理人员的相关职责;通过对资产的取得、领用、日常管理、盘点和资产报废处置等流程进行规范,确保企业财产安全和完整。

(4)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不断优化考核制度,基本推行全面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奖金分配、人才甄选与培养、团队优化、薪金福利调整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定性标准

定性标准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归属此项: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2.已披露的企业报告和会计信息严重不准确、不公允。 3.企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归属此项: 1.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存在较大不准确、不公允。 2.企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不到位。 3.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除重大、重要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归属此项: 1.严重偏离企业战略或经营目标,对战略或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 3.发生严重的泄密事件。 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归属此项: 1.偏离企业战略或经营目标,对战略或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2.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发生较为严重的泄密事件。 4.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除重大、重要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归属此项: 1.对资产总额错报影响的数值大于等于1%的控制缺陷; 2.对营业收入错报影响的数值大于等于2%的控制缺陷;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归属此项: 1.对资产总额错报影响的数值大于等于0.5%小于1%的控制缺陷; 2.对营业收入错报影响的数值大于等于1%小于2%的控制缺陷;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归属此项: 1.对资产总额错报影响的数值小于0.5%的控制缺陷; 2.对营业收入错报影响的数值小于1%的控制缺陷;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流程不合理而导致: 经济损失金额≥净资产的5%;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流程不合理而导致: 净资产的1%产经济损失金额<净资产的5%;经济损失金额<净资产的1%。

六、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2023年度的业务运行中得到了贯彻执行和修订完善,基本达到了内部控制的整体目标,对控制和防范

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运行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

随着公司业务及规模的扩大,内部控制体系还应不断完善,公司将通过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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