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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匹狼: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24-015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7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含2023年4月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基于前述情况,公司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已获授的股票期权2,080,000份进行注销,同时注销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2,600,000份,本次拟合计注销4,680,000份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6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平台在公司内部对本激

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6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143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40人。

7、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行权的220万份股票期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4月3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9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未授予的265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6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9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3人。同时,完成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行权的22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登记。

9、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不含2023年4月前已离职)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具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7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60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5名调整为2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3名调整为2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210万份调整为1,00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90万份调整为40万份。

2、因公司层面行权业绩考核指标未成就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置三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为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期权总量20%的份额。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2023年税前经营利润比2021年增长10%。税前经营利润指

标计算方式为:税前经营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其他收益)。利润总额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利润总额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2021年及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税前经营利润为18,854.66万元,2023年税前经营利润为11,198.06万元,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行权条件未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全部由公司注销。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中在职(原人数-离职人数)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合计2,080,000份均不得行权,由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拟注销因员工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股票期权合计4,680,000份。本次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持有的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320,000份。

本次注销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且不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

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就本次注销期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根据《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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