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七匹狼: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567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5,023,537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5,567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5,567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05,023,537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05,023,537股,其他种类股0股。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如存在以下特定情形,公司需审慎进行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负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 4、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