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4-036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3日 13点00分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 √ |
2.01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 |
2.02 | 募集配套资金 | √ |
2.03 | 标的资产评估及定价情况 | √ |
2.04 |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 √ |
2.05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2.06 | 发行对象 | √ |
2.07 | 发行股份的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
2.08 | 发行数量 | √ |
2.09 | 锁定期安排 | √ |
2.10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11 | 过渡期间损益 | √ |
2.12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 |
2.13 | 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 √ |
2.14 | 价格调整机制 | √ |
2.15 | 决议有效期 | √ |
2.16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2.17 | 发行对象 | √ |
2.18 | 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 √ |
2.19 | 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 √ |
2.20 | 股份锁定期 | √ |
2.21 |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 |
2.22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23 | 决议的有效期 | √ |
3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4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5 |
《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6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
7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8 | 《关于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10 | 《关于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1.2条、〈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条及〈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议案》 | √ |
11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12 |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未出现异常波动情形的议案》 | √ |
13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 |
14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 √ |
15 |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16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 √ |
17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18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19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20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 √ |
21 | 《关于拟聘请中介机构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提供服务的议案》 | √ |
2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23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2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2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6 |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2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28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29 | 《关于修订<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3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3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2 |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32已经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29已经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3、24、28、30、31已经在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
12、议案14-22已经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2、议案14-21已经在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已经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2024年1月9日、2024年3月21日、2024年
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2、2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2、27、28、3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337 | 普源精电 | 2024/4/15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30-下午17:00)。
(二)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三)股东登记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2024年4月2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电子邮箱:ir@rigol.com联系电话:0512-66706688-688337联系人:程建川、吕妮娜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 |||
2.00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 |||
2.01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
2.02 | 募集配套资金 | |||
2.03 | 标的资产评估及定价情况 | |||
2.04 |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 |||
2.05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2.06 | 发行对象 | |||
2.07 | 发行股份的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2.08 | 发行数量 | |||
2.09 | 锁定期安排 | |||
2.10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2.11 | 过渡期间损益 |
2.12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
2.13 | 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 |||
2.14 | 价格调整机制 | |||
2.15 | 决议有效期 | |||
2.16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2.17 | 发行对象 | |||
2.18 | 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 |||
2.19 | 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 |||
2.20 | 股份锁定期 | |||
2.21 |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
2.22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2.23 | 决议的有效期 | |||
3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4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
5 |
《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7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8 | 《关于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10 | 《关于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1.2条、〈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条及〈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议案》 | |||
11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12 |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未出现异常波动情形的议案》 | |||
13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
14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 |||
15 |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16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 |||
17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18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19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20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 |||
21 | 《关于拟聘请中介机构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提供服务的议案》 | |||
2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3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2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2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6 |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28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29 | 《关于修订<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3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3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2 |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