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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北京耐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数电子”)67.741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公司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公司聘请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5、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备考财务信息审阅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上述中介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专业意见或报告,本次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之盖章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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