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
? 如在公司披露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股购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2024年4月2日,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12780_ B01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720,312.6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74,854.64元,资产负债表日累计可分配利润为638,088,868.83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日,公司总股本140,516,936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股份1,450,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1,450,000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673,427.60元(含税)。本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6.48%。
2、如在公司披露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股购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