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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精工: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忠实、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作用。现本委员会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邓国华女士因个人原因辞任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成员;付忠璋先生属于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不适合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因此增补两名独立董事为审计委员会新成员。调整后的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陶然女士、独立董事沙涛先生、独立董事王建军先生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陶然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召开届次审议议案
2023年4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6.《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8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与旭源新能源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计提2023年上半年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2023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计提2023年前三季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2023年12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度企业内部审计计划》

三、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2023年度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及时召开各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切实有效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职能,为董事会决策及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在审计工作进行前,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中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听取了审计的总体方案;在审计过程中,督促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未在审计中发现公司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整体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能力。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报告期末,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内部审计机构制定的下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四)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检查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对于发现的一般缺陷能够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依托自身的专业素养,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主动、积极、充分地发挥了职能,按时出席各次会议,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程序到位,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建言献策,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在促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行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

极作用。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继续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沙涛、陶然、王建军、

付忠璋(已离任)、邓国华(已离任)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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