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5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通精工”)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莱州旭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源新能源”)、烟台卡斯凯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斯凯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莱州旭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烟台卡斯凯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焦召明先生、焦显阳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公司及子公司合理预计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金额(万元)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旭源新能源 | 200.00 | 111.46 | 烟台亚通2023年未正式使用光伏电力 |
卡斯凯特 | 600.00 | 529.28 | / |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卡斯凯特 | - | 8.23 | /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上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劳务 | 旭源新能源 | 200.00 | 10.00 | 39.96 | 111.46 | 5.15 | 注1 |
卡斯凯特 | 1,000.00 | 80.00 | 83.31 | 529.28 | 58.99 | 注2 |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卡斯凯特 | 30.00 | 12.00 | 11.50 | 8.23 | 3.31 |
注1:烟台亚通2023年未正式使用光伏电力,2024年开始正常使用;公司子公司郑州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与旭源新能源合作使用光伏电力。
注2:2024年公司子公司与卡斯凯特的业务量会增加,预计金额相应增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旭源新能源
关联方名称:莱州旭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MA7BLX5D22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文昌路街道府前东街519号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焦兰晓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5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旭源新能源总资产994.40万元,净资产314.70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167.33万元,实现净利润-0.2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关联关系:焦兰晓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焦召明为兄弟关系,焦兰晓及其子焦现实分别持有烟台溪田商贸有限公司10%和90%的股权,烟台溪田商贸有限公司持有旭源新能源70%的股权,且焦兰晓担任旭源新能源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因此旭源新能源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2)卡斯凯特
关联方名称:烟台卡斯凯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5677114871
住所:山东省莱州市城港路街道淇水村(玉海路)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召明
注册资本:120.6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
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木材销售;塑胶表面处理;喷涂加工;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卡斯凯特总资产7,048.57万元,净资产4,997.53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6,387.07万元,实现净利润1,153.3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和卡斯凯特的实际控制人都是焦召明先生,因此卡斯凯特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旭源新能源、卡斯凯特皆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所需,公司及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来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旭源新能源、卡斯凯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从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超过上述关联交易授权额度的,根据超出金额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亚通精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