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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原则,在2023年度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2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纪玉红,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亚通精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关江华,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亚通精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万年,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亚通精工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李岩,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亚通精工复核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纪玉红、关江华、杨万年、李岩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公司协商确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项目组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规模配备了充足的审计人员,审计项目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财务报告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财务总监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就审计人员数量、审计范围、审计重点、时间节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报告的出具等事项进行事前和事中沟通。

2024年4月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资质和业务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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