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024年4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解释16号文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文“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