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世运电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运电路”“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世运电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7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7,964,24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2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3,056,493.6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3,930,564.94元(不含税、为发行费用),持续督导费4,000,000.00元(非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1,775,125,928.6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中信证券”)于2024年3月25日分别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印花税、股份登记及材料制作等发行费用2,123,646.65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777,002,282.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8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中信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5、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

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信息披露:公司将及时披露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回报;

(2)公司拟用于投资理财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

(3)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4)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没有与募集资金的用途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等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